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2月19日。
一、成交候选人
| 合同段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服务期(天) | 报价(万元) | 得分 |
| 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1 | 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 | 730 | 1.5 | / |
| 2 | 北京雷石(郑州)律师事务所 | 730 | 1.6 | / | |
| 3 | 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 | 730 | 2.4 | / | |
| 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1 | 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 | 640 | 2.45 | / |
| 2 | 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 | 640 | 2.6 | / | |
| 3 | 上海段和段(郑州)有限公司 | 640 | 2.8888 | / |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1 | 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 | 730 | 2.75 | / |
| 2 | 河南国基(北京)律师事务所 | 730 | 2.79 | / | |
| 3 | 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 | 730 | 2.79 | / |
二、否决情况
| 合同段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投标依据和原因 |
| 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 | 包件1: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1: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三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二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 |
| 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河南本润律师事务所 | 包件2:河南本润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2: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 | 包件2: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亳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2: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三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二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 | 包件3:河南臻哲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3: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上海段和段(郑州)有限公司 | 包件3: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二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一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否决报价资格。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3: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三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二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 |
|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 | 包件3: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放弃三次报价,且未提出对本项目有利的商务承诺。以其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因最终报价金额高于第二轮所有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经评审委员会讨论,认定为无效报价。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678492183145353216)提出异议。
四
、其他
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中,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和河南国基(北京)律师事务所评审价格均为2.79万且投入人员数量均为2人,河南国基(北京)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详实的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未制定法律顾问服务方案,谈判小组综合评定河南国基(北京)律师事务所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五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单 位 | 山东高速河南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8号世博大厦29层 | |
| 联 系 人 | 魏永明 | |
| 联系电话 | 17671656663 | |
| 联系邮箱 | 27481358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