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纸张类打样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纸张类打样材料供应商库采购项目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202507045)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22日
-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非转移纸: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鑫顺诚包装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是。
中标候选人第2名:山东兴福好纸品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山东国兴海实业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是。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鑫顺诚包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兴福好纸品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山东国兴海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鑫顺诚包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兴福好纸品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国兴海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鑫顺诚包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兴福好纸品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山东国兴海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包)[002]覆膜纸、转移纸、定位纸: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大高镭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是。
中标候选人第3名:青岛锐捷科技包装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是。
中标候选人第4名: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5名: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是,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中标候选人第6名: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服务期限:是,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服务期限”的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高镭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锐捷科技包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高镭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锐捷科技包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大高镭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锐捷科技包装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绍兴毅龙镭射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亚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2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青岛)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德兴路2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招标)、陈女士(业务)
电 话:0532-84961182、849611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531-61317688
电子邮件:jianshezy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