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单凹机加装UV烘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单凹机加装UV烘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QXZB-2025-08、X202504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单凹机加装UV烘干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州巍泰机电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含税):423750.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不含税):375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到货,货物到达后7日完成安装调试,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质保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除易耗品外,设备备品备件及维修费用、差旅、住宿餐饮费用由我司自行负责,并提供项目的易耗品产地、品牌等信息。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贞亨利民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人民币,含税):519800.00元,投标报价(人民币,不含税):460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到货,货物到达后15日完成安装调试,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州巍泰机电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贞亨利民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州巍泰机电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贞亨利民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州巍泰机电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贞亨利民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0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联系人:山先生
电话:0536-328377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531-61317688
电子邮件:jianshezyxm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