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4台电动托盘车和8台手托车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4台电动托盘车和8台手托车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DZY-QD-GKZB-2025023/FZJTJN20250320-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1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购置4台电动托盘车和8台手托车项目(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青岛华裕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446240.00元,(不含税):394902.65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2个月内。
中标候选人第2名:青岛和尔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526400.00元,(不含税):465840.71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接招标方通知后2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招标方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529600.00元,(不含税):468672.57 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接招标方通知后2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满足招标方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裕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和尔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裕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和尔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青岛华裕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青岛和尔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6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2-81921369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31-82720717
电子邮件:fzjtjin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