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双工位烫金机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双工位烫金机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QB-C1-SD-2025-008/FZJTJN20250317-038)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5月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双工位烫金机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4080000.00元,(不含税):3610619.47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中标候选人第2名: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3840000.00元,(不含税):3398230.09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唐山元创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4195000.00元,(不含税):3712389.38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唐山元创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唐山元创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施潘德包装印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唐山元创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8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青霞路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2-8775190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12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1-82720717
电子邮件:fzjtjin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