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汾、庆章、董梁等三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服务招标(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3-09-12,公示结束时间:2023-09-14。
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服务期(天) |
投标报价 (元) |
得分 |
一 |
1 |
山东林田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1480000 |
99.26 |
2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1516000 |
9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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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东景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1450000 |
98.27 |
|
二 |
1 |
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
/ |
1258000 |
98.77 |
2 |
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1210000 |
98.69 |
|
3 |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1260000 |
98.61 |
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一 |
山东林田水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1.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咨询。2.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等14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咨询三标段(其中: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段)。3.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 |
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岚山至菏泽公路临枣高速至枣木高速段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2.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等14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咨询二标段(岚山至罗庄公路工程项目)。3.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等14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咨询二标段(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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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景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项目。2.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3.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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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陕西绿馨水土保持有限公司 |
1.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2.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东环段水土保持监理技术服务。 |
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滨德、蓬栖等2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理。2.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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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安徽省蚌埠市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2.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3.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R2标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
三、否决投标情况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依据和原因 |
一 |
山东天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每个项目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各标段投标人应根据本报价一览表格式,填报出每个项目的报价,格式可自行扩展,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的要求,违反了“2.1.1/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的规定。 |
山东绿景生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及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定。”的要求,违反了2.1.2 资格评审“(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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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西安黄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提供的监理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监理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累计完成20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负责人任职经历”的要求,违反了“2.1.2 资格评审“(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负责人的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及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定。”的规定,违反了“2.1.2 资格评审“(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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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负责人的相关证明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及发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定。”的规定,违反了“2.1.2 资格评审“(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SDGS-2023-0247-2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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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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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 位 |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栋 |
济南高新区天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 |
联 系 人 |
杨经理 |
吕老师 |
联系电话 |
0531-68977585 |
0531-68975773 |
联系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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