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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尼山治理项目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尼山治理项目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已由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商品混凝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根据尼山片区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项目生产需要,确定采购商品混凝土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尼山片区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施工现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30F150

4600m³

尼山片区水生态修复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三标施工现场

商品混凝土

C30F150W4

330m³

商品混凝土

C15

35m³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谈判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2)报价人应协同采购方对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进行必要的考察,以满足采购方的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价,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3 财务要求:

无。

3.1.4 业绩要求:

无。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有在公示期内的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及其他影响报价人承担供货任务的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7)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点击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sdhsg.com/),选择“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人请点击“投标人登录”入口先进行注册,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企业信息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投标人登录后在【项目实施管理】中查询项目,点击“我要参与”选择参与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立即参与”,然后从【项目管理】—【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按照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文件费的缴纳凭证),提交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即可联系采购人获取采购文件,采购联系人:张微东 联系电话:18678298259)

4.2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 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

号:1174614000000017950

4.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件,转账时请注明:竞选人单位名称+第七工程公司尼山治理项目商品混凝土包件1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如受字数限制可简写,但必须表述清楚关键信息),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价人竞谈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4月26日15: 00分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23号4号楼318室(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朱宝珠;联系方式:15253195320 。

邮寄后请将邮寄单拍照发送至收件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邮寄送达时间,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到采购人指定地址,邮寄后请将邮寄凭证发送至采购人邮箱,为便于采购人查询快递信息,建议使用顺丰邮寄。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4年4月26日15时00分,组织进行视频谈判(报价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一天通知会议ID),请准时参加,未参加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该包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12号

电 话:0531-86995743

邮政编码:250013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23号4号楼318室

联 系 人:张微东 朱宝珠

联系电话: 18678298259 15253195320

电子邮箱:672794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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