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SDLQ2023GC108053直接选定直接采购公告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直接选定
2.采购理由
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采购实施细则》(2023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三)项“10、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新增分包清单项,且本项目现有此类供应商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的直接选定条件,故采用直接选定采购方式。
3.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件1:河道堤防、水闸及桥涵作业,包括施工现场标志牌、围挡等拆装,小型机具、设备进退场及设备挪移,施工平台修筑,日常便道修整,鱼槽石、马道、箱涵、管涵、水闸、桥梁等施工作业,现场清理以及配合项目部进行其他作业等与河道堤防、水闸、桥涵作业施工相关的工作并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拟选拔1家单位。
包件2:土方运输、污泥处理作业,包含机械设备进退场、挪移、维护保养,多余土方、淤泥外弃至弃土场,场内土方倒运,淤泥外弃前处理,裸土覆盖、道路清理,西河污水处理二厂进水调蓄池清
淤及污泥处理,现场机械有机调配以及配合项目部进行其他作业等与河道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二厂清淤作业施工相关的工作并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拟选拔1家单位。
4.资格要求
(1)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若需办理注册请咨询采购联系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包件 1-包件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选;
(6)各包件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 包件 1-包件2: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行政处罚。
5.拟邀请供应商
包件1:山东展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包件2:山东金砼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