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SDLQ2023GC102014钻孔灌注桩成套设备租赁直接选定直接采购公告
1.采购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直接选定
3.采购内容:钻孔灌注桩成套设备租赁
4.资格要求
(1)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若需办理注册请咨询采购联系人;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直接选定不接受联合体;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选;
(6)各包件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5.采购理由
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二)开累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已签订合同金额。超过合同金额30%时,超额部分应当重新签订合同。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项目拟对钻孔灌注桩成套设备租超出部分进行直接采购。
此次施工分包工程量增加满足第二十一条(二)规定,符合直接采购要求,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宿迁市韬恒劳务有限公司为SDLQ2022ZL102002钻孔灌注桩成套设备租赁竞争性选拔成交供应商,并已签订合同现场进行钻孔灌注桩,在工期质量、作业能力方面经验丰富,且具有进行钻孔灌注桩成套设备租赁施工作业能力。
6.供应商单位名称:宿迁市韬恒劳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