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鱼台水系连通5标)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3-5509
| 项目名称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鱼台水系连通5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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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济宁市
| 采购人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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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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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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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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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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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
4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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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根据鱼台县水系连通项目工程施工需要,拟租赁挖掘机、推土机、自卸车、吊车等机械设备,设备到场时间及租赁期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日内进场,至项目工程完工,工期约4个月。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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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要求机械设备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采购方技术要求,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供应商须提供:1、机械设备进出场服务。2、须提供机械运行所需燃油。3、每台设备须提供操作手1人。要求:操作手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即:每名机上操作手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建设类建设机械岗位培训合格证。4、出租方须为其操作手及其外租机械设备购买商业保险(为其操作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为设备购买盗抢险等相关的财产保险)。5、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等服务。6、负责提供设备操作人员的食宿。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租赁时间(月) 1 单斗挖掘机液压 最小吨位 30t,最小铲斗容量 1m³ 3 4 2 推土机 最小功率132.4kw铲刀长度4170mm 2 4 3 自卸车 最小8t 3 4 4 吊车 最小16t 2 4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租赁设备数量、使用时长为准。 (2)该单价为租赁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综合单价,包含进出场费、运费、燃油费、设备维修费、设备操作人员人工费、设备及操作人员保险费和税费等费用。 (3)进场期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进场,至工程完工,工期约4个月。 (4)结算及付款: ①以实际租赁设备数量和实际使用时长据实结算。 ②租赁开始后,每月的25号前,乙方与甲方机料科长、设备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四方根据设备运转记录签单情况,统计签认当月机械租赁结算数量,作为结算凭据。 ③业主单位拨付甲方工程款后,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收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照乙方当期已完成有效工程量的95%进行支付。甲方以电汇、支票或无贴息银行承兑等方式进行付款。待我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租金的100%。 ④因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导致租金支付延期,乙方表示理解,并承诺不将该原因作为甲方违约事项,并对延期支付不予计算违约金及利息。 (5)每台机械需配备机械操作员1名。 (6)报价单位可参与包件数1,可成交包件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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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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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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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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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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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要求报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当时没有处于破产、重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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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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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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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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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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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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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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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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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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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办人邮箱155312862@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联系人电话13220813561)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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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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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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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1.请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为方便文件接收,建议选用顺丰快递)。快递单外层务必备注“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租赁采购+投标单位名称”字样。 收件人:魏绍珍;联系方式:13220813561。 邮寄后请将邮寄单拍照发送至收件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 2.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定于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组织进行视频谈判(报价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一天通知会议ID),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会议期间需开启视频摄像头,未参加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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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35号山东水总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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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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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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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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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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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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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和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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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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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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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22081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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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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