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DF4DD型内燃机车小辅修服务项目(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þ服务类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DF4DD型内燃机车小辅修服务项目,按照《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车检修管理办法》(鲁高速轨运〔2022〕13号)文件要求,内燃机车小辅修检修周期为3.5到4.5万公里或3至5个月。为保证机车运用质量,需定期对DF4DD型内燃机车进行小辅修,故岚山管理处拟对所配属的3台DF4DD型内燃机车的小辅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要求供应商对岚山管理处机务段配属的DF4DD型内燃机车提供小辅修服务,按实际发生的台次结算(约9台次),供应商需承担服务过程中的材料费用。计划服务期为1年;合同估算价为20.7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DF4DD型内燃机车小辅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对岚山管理处机务段配属的DF4DD型内燃机车提供小辅修服务,按实际发生的台次结算。(约9台次)。
(四)合同估算价:20.70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5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招与招标网发布了两次采购公告,截至第一次公开采购公告截止时间,仅两家单位报名并获取了采购文件;截至第二次公开采购公告截止时间,仅淄博盛通铁路机车修理有限公司一家单位报名并获取了采购文件。两次公开采购的采购文件均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现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淄博盛通铁路机车修理有限公司采购该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淄博盛通铁路机车修理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铁路内燃机车DF系列小辅修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3-3978169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6日9时起至2023年11月8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