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工程分公司电动升降式到发线防溜装置材料采购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7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9日。
一、成交候选人
合同段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供货期(日历天) |
报价 (元) |
备注 |
/ |
二、否决投标情况
合同段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一 |
大连孚瑞铁道科技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响应文件第四条响应保证金未提供基本账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4.1款规定。“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的单位基本账户(汇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汇入指定账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保证金视为无效。”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3.1.1款规定。“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否决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违反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响应保证金:a.响应保证金金额、响应保证金证明材料格式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且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有效期。 |
上海驼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业绩。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款规定。“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电动升降式防溜装置供货业绩。”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3.1.1款规定。“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否决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违反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电动升降式防溜装置供货业绩。”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SDGS-LY-2025-3624)提出异议。
四、其他
经评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3个,评审小组一致认定不具有竞争性,本项目流标。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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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 位 |
山东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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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666号三庆齐盛广场2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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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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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齐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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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15263625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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