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橡胶支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4日,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9月26日。
一、成交候选人
| 合同段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供货期(天) | 报价(万元) | 得分 |
| 包件一 | 1 | 衡水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 | 100 | 1045.924836万元 | / |
| 2 | 江苏万宝桥梁构件有限公司 | 100 | 1081.6624万元 | / | |
| 3 |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1119.567614万元 | /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question/493238393153654784)提出异议。
三
、其他
评审环节中,山东高速路用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所附业绩合同非报价人签订,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累计具备所报价同类(或同型号)产品10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时间及数量等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衡水成硕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所附信誉证明处罚情况截图与评审专家查验结果不符,不响应信誉要求;衡水长江预应力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不满足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资质要求“(1)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还应具备: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最终报价环节中,衡水祥光工程橡胶有限公司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无响应,且线上线下均无法取得联系,视作放弃响应;衡水宏祥桥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第3.3.3条“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视作无效响应。
剩余五家二次报价排序后,衡水常青橡胶有限公司二次报价低于二次报价平均价的80%,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第3.3.6条“最终报价价格严重偏低,经判谈小组审议低于成本价或最低报价低于最终报价平均价的80%的报价,按报价无效响应处理”,视作无效响应。
四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单 位 |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 |
| 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12层 | |
| 联 系 人 | 李晓宇 | |
| 联系电话 | 15533800629 | |
| 联系邮箱 | 1553380062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