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集中采购(磨粉机等)补充公告(二次)
1.因工作安排,现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集中(磨粉机等)采购项目视频谈判时间进行延迟。采购人定于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组织进行视频谈判(报价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一天通知会议ID),请准时参加,未参加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2.为了保证更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报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延迟。
2.1报价保证金:包件1:1万元;包件2:0.5万元;包件3: 1万元;包件4:0.5万元
报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延迟为:
2021年3月16日17:00 时
请于截止时间之前用报价企业基本户将报价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不按要求规定缴纳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保证金按以下账户信息提交: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45100010010515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2.2 报价人竞谈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延迟为2021年3月17日17时00分。请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2312室。(为方便文件接收,建议选用顺丰快递)。快递单外层务必备注“磨粉机等设备采购+报价单位名称”字样。
收件人:孙红芹;联系方式:18660131690。
邮寄后请将邮寄单拍照发送至收件人邮箱并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