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048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调价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1-2043
| 项目名称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048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调价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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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潍坊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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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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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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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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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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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
自合同履行完成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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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根据潍坊市宝通街快速路工程二标段项目生产需要,由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拟对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进行调价竞谈采购。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运输、质保及售后服务。供货地点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市宝通街快速路工程二标段项目施工现场。此次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调价竞谈采购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组织单位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批次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调价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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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包件1:水泥稳定碎石 50000吨; 包件2:沥青混凝土SMA-13 15000吨; 沥青混凝土AC-20 20000吨; 沥青混凝土AC-10 300吨; 沥青混凝土AC-16 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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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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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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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报价人为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商或供应商,须具有本次报价产品的经营范围,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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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包件1:近三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水泥稳定碎石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销售业绩清单,要求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以合同或发票为准)。 包件2:近三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沥青混凝土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销售业绩清单,要求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以合同或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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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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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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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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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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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否则均否决其所有包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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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2个包件,且允许成交2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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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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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8时0分至2021年10月3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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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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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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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本次调价谈判无采购文件发售,请各供应商报名成功后根据相关供应商资格要求携带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可复印件,包括保证金缴纳证明)参与报价,无需制作报价文件,届时现场进行资格评审,并请符合资质的报价人密封报价,所有报价人报价完成后,统一唱价,谈判。 2.报价保证金缴纳须知:在2021年9月17日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035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未缴纳或已退还沥青石灰岩报价保证金的,若要参加本次报价,请报名成功后,于2021年10月31日17:00之前缴纳报价保证金伍万元整,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逾期未缴纳者不具有报价资格。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79100014210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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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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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517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通街快速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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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严格按照规定的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报价单位法人或委托人将文件递交到规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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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517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通街快速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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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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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1.逾期到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人,视为放弃报价资格,不再参与报价。 2.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3.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响应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经评审小组同意后,可继续评审,具体备选供应商家数适当递减。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月结算,甲方按月(每月15日)对账确认结算数量,每次结算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账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支付货款的50%,90天内付至该批货款的95%,剩余货款的5%质量保证金在无质量问题后6个月内付清,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或六个月期银行或商业承兑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若乙方出具的发票为虚假发票或者套票,由此造成的偷税漏税等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最高限价(含税13%到场价):水泥稳定碎石 150.49元/吨,沥青混凝土SMA-13 632.31元/吨,沥青混凝土AC-20 465.90元/吨,沥青混凝土AC-10 501.06元/吨,沥青混凝土AC-16 429.16元/吨。 6.评审推荐原则:满足评审条件的报价人进入价格评审,未满足评审条件的报价人不再进行价格评审。 本次采购拟进行一轮报价,最终综合不含税总价排名最低价为成交价格,按照不含税总价排名由低到高顺序第1名为成交供应商,第2名为备选供应商。 7.不含税报价相同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按以下顺序排名: 相同时按企业注册资本金、业绩、商务承诺确定拟推荐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供应不及时、供应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采购方从备选供应商中增加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但备选供应商必须响应第一成交供商的价格等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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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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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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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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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庄检路517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通街快速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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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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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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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6215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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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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