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桅杆式升降车采购项目(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桅杆式升降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人:山东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15万元
(五)采购内容:根据车间安全生产需要,公司拟采购1台载重≥200kg、平台起升高度≥6000mm的蓄电池款桅杆式升降车;计划供货期为7天。
(六)采购理由: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18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三次采购公告,第一次采购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仅有山东北工机械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报价文件;第二次采购共有三家单位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未通过初步评审;第三次采购截至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仅山东北工机械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报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现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具有桅杆式升降车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二)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两项桅杆式升降车的销售业绩,或所代理产品生产商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生产桅杆式升降车的生产业绩。
(三)财务要求:无。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要求:无。
(六)其他要求:无。
(七)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山东北工机械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经济开发区科源街
联系人:单工
电话:1561015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