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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1-1382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加剂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淄博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货物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外加剂一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项目共有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供货地点 备注

1 减水剂 掺量1.0% 1500吨 山东省淄博市西河镇长兴村

无碱液体速凝剂 掺量6-9% 2900吨 山东省淄博市西河镇长兴村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资质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 (2)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质量(三体)系认证证书。 (3)须出具国家承认的材料检测报告作为报价附件。 竞选人应为山东高速淄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临高速项目办)或山东高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临高速总监办)入库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需在报名成功后尽快与采购人联系,并送样至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一处中心试验室,经上述单位适配混凝土七天强度合格后,将其出具的适配合格证明作为附件方具备报价资格。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报价人或报价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大型项目或重点工程同类产品合同至少3个,所报价同类或同型号产品(外加剂)的销售业绩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和使用方履约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需供应商提供近2年财务状况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2年亏损。

信誉要求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17日9时0分2021年8月1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17日9时00分到2021年8月19日17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8月19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8月19日17时3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879721152@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江柳辛18280133037)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2021年8月19日17时00分,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线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淄博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76 2000 1421 0141 62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件(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外加剂采购文件费)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9日18时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村委会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报价人应在2021-08-29 18:00:00前递交报价文件。

4.2.2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村委会 (联系人:江柳辛,联系电话:18280133037)

4.2.3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报价截止时间,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话通知所有报价人延后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

4.3 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报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报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30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长兴村村委会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暂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江柳辛

电话

1828013303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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