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沥青砼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 项目编号 | SDGS-LY-2021-2400 
 | 项目名称 | 12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沥青砼采购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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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德州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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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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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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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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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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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供货期 | 
 27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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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齐河项目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沥青砼一批,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要求,提供材料供货、质保及售后服务,同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供货地点是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焦路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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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包件。计划采购沥青砼15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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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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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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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资格要求 |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要求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报价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沥青站距离华焦路施工现场20公里内,报价单位应出具合法的土地证或产权所有人证。为满足采购方日需求量,拌合机型号应是4000型及以上设备。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 3.1.3 业绩要求: 报价人或报价产品生产厂家近年来销售业绩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报价同类产品年均销售额不低于700万元,出具本单位近三年相关材料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报价人单位成立不足3年,所报价同类产品年均销售额=自成立以来所报价同类产品总销售额/(成立整月数/12)≥700万元。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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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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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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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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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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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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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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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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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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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12月1日8时0分至2021年1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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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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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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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01日08时00分到2021年12月03日17时3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2月03日17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03日17时3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84772874@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李振:1379319413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17时3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37001610908050151787 采购文件售价 100 元/每套(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竞选人单位名称(不得超过 6/8 字)+编号+包件*+文件费)。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个包件的采购文件。文件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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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文件的递交
|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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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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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5.报价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内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08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具体会议地址: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到场。未到场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每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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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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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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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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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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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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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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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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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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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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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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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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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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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37931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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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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