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水稳料代加工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1-2387 
  | 项目名称  | 123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水稳料代加工采购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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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 济南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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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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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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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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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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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供货期  | 
 27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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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根据齐河项目工程施工需要,需代加工水稳料一批约55万吨。本次水稳料代加工要求设备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能够满足我方生产进度要求。项目已具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水稳拌合站代加工项目进行采购。本次水稳站代加工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计划采购水稳拌合站代加工设备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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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水稳料代加工设备要求水稳拌合设备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要求,加工成品符合我方要求,能够满足我方生产进度要求。采购范围包括生产加工、人员、维修保养、易损件耗材、材料到场机械倒运、税费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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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包件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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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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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拌合设备日产量5000吨以上。 3.1.2资质要求: 报价人还应具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 3.1.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1.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如自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不足三年的则从公司成立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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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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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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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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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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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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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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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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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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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至2021年12月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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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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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采购文件费用  |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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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4.报价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30日 9 时 30分到 2021 年 12 月2日17 时00 分。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或复印(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84772874@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李振:13793194135)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报价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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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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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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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递交。 递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00分,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包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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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华店大厦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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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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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补充信息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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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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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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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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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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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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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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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79319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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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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