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智慧建造分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律所代理服务直接选定直接采购公告
1、 采购方: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
2、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3、 采购内容:智慧建造分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所代理服务。
4、 采购理由:本次采购符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三)涉及有利商机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直接采购可能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可以直接采购。
5、 供应商单位名称: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1、 采购方: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
2、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3、 采购内容:智慧建造分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委托律所代理服务。
4、 采购理由:本次采购符合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三)涉及有利商机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直接采购可能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可以直接采购。
5、 供应商单位名称: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