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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2023年班车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3-1367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2023年班车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其他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2023年班车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位于京沪济南运管中心,内容包括北线班车和南线班车运营管理服务,职工集中居住地点已基本覆盖,服务周期为一年。

北线班车:济南市原交通厅宿舍—中恒北门—三孔桥—联四路—全福立交桥下西南角—南全福站牌—花园路路口西北角—百花公园东门—山大南路路口—二环东路甸柳小区117站牌—经十路北京银行桥下—经十路凤凰路路口北侧—山东高速京沪济南运管中心。然后自港沟收费站—蟠龙收费站—彩石收费站—埠村收费站沿线接送各站上班员工后自埠村收费站沿各站接下班员工后原路返回运管中心后送下班员工至燕山立交桥下,返回运管中心,下午16点50分自运管中心沿原路返回,每日合计里程150公里。

南线班车:济南市王官庄小区—五院门口—五里牌坊路口东南—机床一厂宿舍北门—八一立交桥东路南—济大路威海银行对面—舜耕路会展中心—舜耕路北口路东—千佛山医院—高速花园宿舍—旅游路转山路路口—山东高速京沪济南运管中心,下午16点50分自运管中心沿原路返回,每日合计里程66公里。

2.2 采购范围

供应商向京沪济南运管中心提供车辆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本地车辆,当前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必须为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的25座及以上空调客车,要求符合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险等险种,拟投入驾驶人员年龄为25-50周岁。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3项(含)以上类似业绩(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的班车服务,单笔合同额不少于60万/年)。

财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最近3个月缴税证明,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价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两名驾驶人员年龄均为25-50周岁,持有A1驾照,具有至少5年的驾龄和2年安全驾驶经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需提供最近3个月的驾驶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车管所出具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车辆要求:提供的两辆车辆均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可正常在班车运行区间行驶的车辆,当前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必须为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的25座及以上空调客车,要求符合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险等险种;供应商在评审当天(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前)将提供服务的两辆车辆开到指定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京沪济南运管中心),采购人对车辆启动状态下车前、车后、车内情况以及车牌号码、行驶证、车辆里程数进行现场查验。 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6日8时30分2023年12月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2月08日16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在线报名后,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504112966@qq.com),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隋女士,联系电话:18753185002),由采购人将谈判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0时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纸质现场递交;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未按要求密封的。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时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隋女士

电话

1875318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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