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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州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州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85万元

5.项目概况: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青州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根据青州项目业务需要,拟选聘代理律师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签署合同。

6.采购内容: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分析、法律分析、诉讼风险、裁判走向、报价方案等

7.采购理由:该项目背景复杂,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且涉及政府单位,需要保密,不宜公开,符合《山东高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山东高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中直接采购情形“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保密事项,不宜公开选聘”。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报价人事务所成立10年(含)以上,具备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相关资质,具有满足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能有效快速推进案件进程。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为大型央企或省属国企二级及以上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至少有2个工程建设项目法律诉讼法律服务业绩。提供2家单位及2个项目以上合同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以合同业绩为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3年(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财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人员要求:1)基本条件:服务律师团队人数不少于4人,均为全职执业律师,团队律师均需有5年以上执业年限(提供证书扫描件)。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至少为2家央企或省属国企二级及以上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精通合同、公司、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2)其他要求:团队负责人须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年限,且为服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5.信誉要求:年(2020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查询信誉良好)和履约能力(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四、公告时间

2023613-2023615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7

3.联系人:赵老师

4.电话:1995315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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