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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村东院充电站项目施工监理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邢村东院充电站项目施工监理采购

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邢村东院充电站项目施工监理采购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预计采购价格:不高于8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邢村东院充电站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济南发展公司邢村东院场区内。监理服务期:26个月,其中:项目施工工期2个月,质保期24个月。

邢村东院充电站施工监理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范围: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二、采购理由

山东高速集团权属单位山东省三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具备从事此类项目所需的资质,一直从事此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作,从业经验丰富、专业人员充足,且便于沟通协调,有利于项目顺利推进,根据集团公司非招标管理办法“第六章 直接采购”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内部企业可以提供的,可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因此拟直接委托山东省三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此项目总承包单位。

三、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乙级资质。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具有1个机电工程的监理服务经历。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业绩要求

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充电桩施工建设的监理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报价人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过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情形;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报价,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报价情形;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5)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起诉且经查实的;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无效。

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四、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山东省三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时间

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话:0531-6897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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