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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1-0594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109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已全面展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及山东省水利厅《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鲁水许可字〔2020〕201号)的要求,本项目需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工作是在项目建设期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经项目办审核后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工作是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明确验收结论、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等。

2.2 采购范围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专项工作,须按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要求进行:

1、水土保持监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依据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地形、工程布置和水土流失分布等特点,布设监测点,对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进行监测;

(2)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质量、进度及水土保持效果等进行全面定时定位监测,保证监测资料的连续、完整、准确;

提供完整的建设过程前期、施工期、施工结束后的资料(含图片、影像资料);

(3)对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分析,准确掌握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为工程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依据,协助并通过水利部、山东省水利厅及相关单位现场验收检查;

(4)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规定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按时提交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报告;

(5)负责完成建设单位要求的与本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有关的其他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工作包括:

(1)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技术指导,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有关批复文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的标准和条件;

(2)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形成水土保持现状自查情况报告,梳理水土保持验收存在的问题清单,结合现实情况,向建设单位提供问题整改建议方案;

(3)组织检查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条件,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收集整理其他验收需要的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结论的验收鉴定书,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核查;

(5)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公开和报备工作,并跟踪报备进展情况,确保顺利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

①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业绩; ②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5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财务要求

供应商在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工作3年以上,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及以上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或1项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②监测人员(1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年及以上; ③验收人员(1人):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2年及以上。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6月24日9时0分2021年6月26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于2021年6月26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采购人jtjtgkjgc@163.com邮箱(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并电话通知采购人(电话0531-81258705/15753159891),以采购人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采购人将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PDF版本)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时3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29日9时3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

250000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0531-8125870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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