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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大厦产业园(章丘区)办公大楼整体招租信息

路桥大厦产业园(章丘区)办公大楼整体招租信息

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开发区清照大街与经十东路辅路交叉口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十东路清照大街办公楼整体招租项目,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招租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招租信息。

二、办公大楼概况与招租范围

概况:为充分利用空置楼房,提高资产利用率,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大厦产业园(章丘区)办公楼进行整体招租。本办公楼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清照大街8271号(清照大街与经十东路辅路交叉口),总面积14194.33平方米(含地下一层和八楼顶层)。

范围:本项目招租范围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经十东路清照大街办公楼整体招租。办公楼共计8层,总面积14194.33平方米(含地下一层和八楼顶层),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租单位。

三、本次项目招租要求:

1、办公楼出租方式为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时间三年起(根据用途不同可协商延长),租金收取方式为预交一年租金,后续租金自每个租赁年度结束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承租人对承租的办公楼可用于办公、培训、酒店等合法文明的办公用途。(除酒店用途外,其余用途不允许住宿)

3、办公楼现状整体出租,租赁期间办公楼的维修、合理改造装修、消防维保、电梯维护及空调的维修、安装和验收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气及维护、安保、保洁、物业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在装修时不得随意砸、拆房屋主体结构,不得随意实施可能影响楼体安全的改造,装修或改造前必须出具施工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5、如遇政府征用、招租方收回,或受国家政策影响,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招租人,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招租人应将预付租赁费的剩余部分全额退还给承租方。双方核定承租方前期投入的电梯、消防、装修等改造费用,按5年分摊完毕。因招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时间不足5年的,按差额时间给予承租方合理补偿(且补偿限额不高于差额时间内的租金费用),租期超过5年的,承租方不予任何补偿。

四、计划竞谈时间及地点

计划竞谈时间:预计20216月中上旬,具体谈判时间会在相关媒介发布。

竞谈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路桥大厦1217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18053598675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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