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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补偿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律师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补偿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律师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 服务类

3、采购方: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4、采购预算:22万元

5、项目概况: 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青岛即墨市朱家官庄新主线收费站,自东向西依次经过潍坊、淄博、滨州,经唐王枢纽互通立交与G35(济广高速公路)联接,终于济南零点立交,路线全长309.2公里,其中青银高速段286.947公里,济广高速段22.210公里。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双方签订了《济南-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压覆山东省昌邑市李家埠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协议》、《济南-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占压矿产资源补偿费评估协议》,委托评估公司对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评估。现该公司对评估报告提出的将勘探损失补偿费用认定为总损失有异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6、采购内容: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补偿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律师服务

7、直接采购理由: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同一项目最近两年内已有该中介机构进行过法律服务,为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必须继续委托的可以按照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直接采购,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为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日常经营活动及有关诉讼事务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有效期自20211025日至20231024日,根据相关规定可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

2、业绩要求:20191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标的额500万以上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业绩。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 中未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取得证书后具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②代理一个及以上标的额500万以上合同纠纷案件负责人经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四、公告时间

2023429-202351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

3、联系人:王老师

4、电 话:0531-8126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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