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租赁采购直接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3-0912 |
项目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租赁采购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
采购人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明董高速五合同项目经理部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代理机构 |
无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响应形式 |
/ |
计划服务期 |
9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合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需要,决定租赁一批试验仪器、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本次采购概算金额为85万元。由于交建集团权属单位桥梁隧道公司可以提供相应设备,故本次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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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
本次拟租赁仪器及设备要求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合格的仪器和设备,费用包括(不限于)进出场费、租赁费、税费等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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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采购包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1个包段,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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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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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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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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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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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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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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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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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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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1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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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 |
4.3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
1.请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2.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uxuyaning@163.com)。邮件主题为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响应供应商的邮箱。 |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时00分。 |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大场路1076号山东高速明董五标项目部。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响应文件应为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文件(纸质文件为一套正本四套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以PDF格式存到优盘同纸质文件一起送达。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谈判会议,未前来出席谈判会议的报价人,视为认可谈判结果。 |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
开启时间:2023年4月12日9时00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大场路1076号山东高速明董五标项目部。 |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
7. 供应商名称
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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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合同项目经理部 |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场镇大场路1076号山东高速明董五标项目部 |
/ |
邮政编码 |
266400 |
/ |
联系人 |
周工 |
/ |
电话 |
17705453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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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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