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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交工检测增项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3-0072

项目名称


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交工检测增项项目

项目所在地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人


红河交通枢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3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北侧为规划的红河(蒙自)机场,南侧为正在建设的弥蒙高铁红河站。项目总建筑面积15.89万平方米。

2.2 采购范围

拟通过谈判采购方式选聘一家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交工检测增项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交安工程检测、高架桥交工检测,拟定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92640.00元(详见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交工检测增项项目控制价编制说明)。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电气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检测);②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2项以上(含2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00㎡以上(含10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往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和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审计章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交)。

信誉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人员要求

拟派的检测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检测岗位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2项以上(含2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100000㎡以上(含10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业绩等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3日10时0分2023年2月5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http://zb.sdhsg.com )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登录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送谈判采购文件,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10时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交通枢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入将拒绝接收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8日10时0分

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交通枢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采购人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响应文件公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响应文件公开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红河交通枢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878737160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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