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特钢站、不锈钢站货场集装箱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特钢站、不锈钢站货场集装箱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为顺利履约临港铁路特钢站、不锈钢站集装箱货物装卸服务业务,拟通过直接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提供集装箱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主要服务内容:租赁40吨级以上集装箱正面吊2台和7吨级以上叉车2台用于集装箱装卸作业,供应商须负责装卸机械设备的配送运输。本项目不包含人工成本,燃油费用,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大、中修等相关内容。该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服务内容;供应商年度考核成绩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考核未达到要求、或因项目业主发生重大调整等因素、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项目业主也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终止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该项目合同估算价为397.5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特钢站、不锈钢站货场集装箱装卸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内容:租赁40吨级以上集装箱正面吊2台和7吨级以上叉车2台进行集装箱装卸作业。
(四)合同估算价:397.5万元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本项目已于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30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了两次采购公告,截至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仅有山东高速鲁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领取了采购文件,且采购文件未设置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继续完成项目,现拟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山东高速鲁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一)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山东高速鲁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格条件:
1.资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具备正面吊及叉车的产品合格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设备出租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他要求:(1)供应商拟出租的正面吊设备的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9月份及以后,需具备特种设备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验收记录,并已购买处在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2)供应商拟出租的叉车的购买日期须在2022年9月份及以后。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岚山管理处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633-3978169;19862300766
六、其他说明
公示期自2023年01月10日起至2023年01月12日16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