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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齐河至济南段征迁跟踪审计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2-0061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齐河至济南段征迁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本次审计为全过程跟踪审计,自项目征迁工作开始至配合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济聊高速交叉的晏城枢纽,经德州市齐河县,济南市槐荫区、市中区,止于京台高速和济广高速、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南段交叉的殷家林枢纽。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3.999公里,采用双向十二车道高速公路(既有老路维持双向六车道,黄河特大桥路段左侧(下游)分离新建双向六车道,其余路段两侧各分离新建单向三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分离式路基宽度按照2×17米控制。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桥涵维持原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级、挂车-120),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Ⅰ级。

本项目谈判范围为沿线土地及附着物拆迁、管线迁改项目等跟踪审计服务,征迁项目预计总投资10.57亿元。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对齐济改扩建项目沿线地上附着物、土地征迁以及管线迁改等工程实施跟踪审计。

主要服务目的:依据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通过及时、全面、有效的跟踪审计,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跟踪审核监督,揭示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征迁补偿中的风险事项,提出管理意见或建议,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工作;以及在征地拆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跟踪审核,确保征地拆迁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

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1)跟踪审计地面附着物包括房屋、搬迁补偿、地上建(构)筑物包括坟墓、院墙、水井、道路、大棚、地面、鱼塘、管道、沟槽等、林木、果树、绿化树、厂矿企业等一切高速公路建设及三线迁改拆迁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管线主要包括电力线路、广播电视光(电)缆线路、通信光(电)缆线路(长途传输、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单位的光(电)缆线路)以及输油管道、天然气管道、重要输水管道等一切高速公路建设及三线迁改拆迁范围内的其他地下管线;

(2)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入征迁现场对涉及征迁补偿费用的事项进行详细调查、核实、计量、评估,确定迁改费用或拆迁补偿金额;对地方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评审,审核补偿依据、补偿标准和兑付办法的合规性、合理性,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3)对管线迁改提供造价咨询审核评估服务。审核“三线”迁改方案,审核产权单位或迁改实施单位提出的迁改费用,依据有关计价依据审核评估确定合理的迁改费用;

(4)跟踪附着物清点和丈量,监督附着物清点和测量全过程,在过程中进行风险提示。对附着物评估或作价报告进行审核;

(5)参与有关重大拆迁事项迁改方案的洽谈与补偿协商工作,提供征迁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

(6)出具征迁及补偿跟踪审核报告。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造价咨询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征迁跟踪审计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人员要求

审计组成员不少于10人,至少3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至少8人需具有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征迁跟踪审计经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具有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征迁跟踪审计项目负责人经验。另根据征迁进展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增加现场清点人员以满足工作需要;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1月20日9时0分2022年1月22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报价人请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在线报名后,报价人请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liubaili447@126.com),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送谈判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9时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25日9时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531-89260160;155629250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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