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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京沪高速济莱段隧道消防设施维保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1-1371

项目名称


2022年京沪高速济莱段隧道消防设施维保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3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2年京沪高速济莱段隧道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一个包件,范围为:京沪高速济莱段沿线8座隧道消防设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室及隧道本地报警主机及附属设备、手动报警按钮、火焰探测器)、防火卷帘门及联动控制系统、水消防系统(包括水井、水泵、消防水池、消防供水管道、管道井、闸阀、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洞内消火栓箱、洞内水成膜箱及附属设施)、灭火器、射流风机及软启动柜、隧道紧急电话及广播、电伴热系统、电光标志、主动发光交通安全设施(隧道口轮廓灯带、隧道内轮廓灯、检修道边缘主动发光轮廓标)等设备设施日常故障处置、周巡查维护、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及临时安排或应急抢修、维修等。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报价人及其人员均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www.shhxf119.com)注册登记,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规定的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的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不包含四级/中级工,包含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不少于2人; (6)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山东省内高速公路隧道消防设施维保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一年(2019或202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报价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 年1月1 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报价的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持有安全B证(含B证)以上; (2)驻场经理,1人,40周岁(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以下,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三级/高级工(含三级/高级工)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工程师,1人,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四级/中级工(含四级/中级工)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同时持有国家承认的中级技术职称(工程师)证; (4)技工,2人,40周岁(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以下,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四级/中级工(含四级/中级工)以上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5)安全员,1人,持有安全C证(含C证)以上。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包件,且允许成交1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2月6日9时0分2021年12月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 网址: http://zb.sdhsg.com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图纸每套售价0元,其他文件费用0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在线报名后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采购人邮箱1342994222@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以采购人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徐丰阳,手机号码:19805311118),采购人将电子版谈判文件(PDF版本)发送至报价人邮箱。考虑疫情影响,不发售纸质版谈判文件。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最终资格审查为准。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4时0分

5.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2)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未按要求密封的;

(3)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若未现场出席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时0分

开启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港九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二楼会议室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一、谈判要求

(1)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项目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或报价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谈判小组。

(2)谈判结果以书面为准,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经供应商和谈判小组确认后,替代谈判采购文件或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并构成谈判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和评审的依据。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质量和服务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综合性能最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联系方式


采购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地址

济南市港九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沪济南运管中心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徐丰阳

电话

198053111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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