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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大宗药剂采购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SDGS-2023-0246

项目名称

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大宗药剂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烟台市

招标人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

货物

招标组织形式

自主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

计划供货期

2023年06月至2025年06月,采购周期为二年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大宗药剂采购。根据毅康科技安康项目(46座乡镇污水厂站)、高平项目(1.5万吨/日)、莱州污水厂项目(莱州城区5万吨/日、莱州二污5万吨/日、滨海2万吨/日)、乳山项目(银滩一污3万吨/日、银滩二污2万吨/日)、遂宁项目(1.5万吨/日)、高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500吨/日)生产经营需要,拟对以上项目生产用药剂进行采购,包括复合碳源、PAM(阴离子/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C(固体,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三氯化铁、葡萄糖、乙酸钠、聚合硫酸铁(液体/固体)。要求药效稳定、质量可靠,满足项目生产经营需要。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为毅康科技安康项目、高平项目、莱州污水厂项目、乳山项目、遂宁项目、高陵项目生产经营用药剂,包括复合碳源、PAM(阴离子/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C(固体,聚合氯化铝)、次氯酸钠、三氯化铁、葡萄糖、乙酸钠、聚合硫酸铁(液体/固体)。 2.复合碳源拟推荐两家投标人入围进行供货。拟采取评标结果公示的第一候选人报价作为合同价,其中第一候选人分配订单比例70%,第二候选人分配订单比例30%进行供货。投标人需在投标商务文件中做出承诺是否接受作为中标候选人且非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货价格供货订单比例30%。若第二候选人未作同意承诺视为放弃,由第三候选人分配订单比例30%,若第三候选人同时未作同意承诺视为放弃,由第一候选人承担100%供货订单量。 采购周期为二年。 3.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1: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复合碳源采购,项目地包括山东省莱州市、山东省乳山市、山西省高平市、四川省蓬溪县; 标段2: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PAM阴/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固体PAC(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地包括陕西省安康市、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莱州市、山东省乳山市、四川省蓬溪县、山西省高平市; 标段3: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次氯酸钠采购,项目地包括山东省莱州市、山东省乳山市; 标段4:毅康科技运营期项目三氯化铁、葡萄糖、乙酸钠、液体聚合硫酸铁、固体聚合硫酸铁采购,项目地包括山东省莱州市、山西省高平市、陕西省安康市、山东省乳山市、四川省蓬溪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企业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合格药剂生产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环保水处理药剂的销售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以代理商作为主体的销售业绩证明。其中, (1)合同段一业绩应提供复合碳源且合同额要求不低于80万; (2)合同段二业绩应提供PAM(聚丙烯酰胺)、PAC(聚合氯化铝)2种药剂中至少一种且合同额要求不低于20万; (3)合同段三业绩应提供次氯酸钠且合同额要求不低于10万; (4)合同段四业绩应提供三氯化铁、葡萄糖、乙酸钠、聚合硫酸铁4种药剂中至少一种且合同额要求不低于20万; 若签订的为单价合同的,则需在单项合同后附累计不低于上述合同额的与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作为业绩依据。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

联合体要求

/

其他要求

1. 标段1复合碳源: 试验地点选取山东省莱州城区污水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人认可的化验、试验合格书面报告。 投标人须提前就拟投标复合碳源进行现场踏勘、化验和试验,实验方案由业主方一致提供,药剂试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获得招标人认可的化验、试验合格书面报告后,此药剂品种可作为拟投标药剂。招标人不承担试验期间的药剂费、第三方检测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人报名成功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化验、试 验。化验、试验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30至2023年7月3日9:30。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4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4__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6-14 09:30至2023-06-20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电子交易平台。(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4.3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免费下载_元,图纸每套售价_/_元,其他文件费用_/_元

4.4 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7-05 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7-05 09:30;

开标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7. 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电子交易平台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 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31-68975763、17661090675、1766109068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大厦

/

邮政编码

264006

/

联系人

于军涛

/

电话

1996366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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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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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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