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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2021年度水处理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SDGS-2021-0186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2021年度水处理设备集中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 济南市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招标方式


招标

招标类别


货物类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供货期

分批次供货至项目完工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山东省济南至泰安段起自京台高速与济广高速相连的殷家林枢纽互通,途经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泰安市岱岳区,接拟改扩建的京台高速齐河至济南段,止于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相接的泰山枢纽互通,接正在改扩建的京台高速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项目全长53.264公里,建设工期36个月。

2.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起自济南市历城区东郭家庄西的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东环段唐王南互通立交处,向北经历城区、章丘区、邹平市、高青县,于大芦湖水库南至彭家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项目全长93.305公里,建设工期36个月,计划2022年12月底建成通车。

3.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起自台儿庄马兰屯镇X017处,终点位于山东-江苏交界处,项目全长10.221公里,建设工期36个月。

4.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起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东何家村南,设济宁新机场互通与拟建G327改建工程连接,终点设两城枢纽接在建枣菏高速,路线全长59.729公里,建设工期36个月。

根据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招标为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济南至高青高速公路工程、新泰至台儿庄(鲁苏界)公路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工程、济南至微山公路济宁新机场至枣菏高速段等4条高速公路的净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项目的净水、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1、净水处理设备:(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原始数据及现场安装布置条件,完成整个净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2)完成净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土建工程;(3)负责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技术培训,防雷验收、消防验收、安全验收、环评等相关验收;(4)设备及系统维保、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要求。

2、污水处理设备:(1)根据项目发包人提供的布置范围,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报项目发包人审核;(2)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所需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及相关土建工程的施工;(3)负责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技术培训、提供水质监测、图纸,办理所有相关手续;(4)设备及系统维保、缺陷责任期维护管理、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企业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应持有合格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④所投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相关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具有相关有效证书。

业绩要求

包件1-2: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所投标同类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

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8月13日0时0分2021年8月19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http://123.232.98.21:8090/cpeplatform/main/toLogin.action

4.3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图纸每套售价0元

4.4 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获取方式:(1)登录注册: ①新用户:未注册过的新用户,登录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123.232.98.21:8090/cpeplatform/main/toLogin.action),点击注册,按照要求填报单位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完成注册; ②老用户:已经注册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123.232.98.21:8090/cpeplatform/main/toLogin.action),无需再次注册。 (2)报名: 登录注册完成后的投标人可选择意向参与的相应招标项目,并在线提交报名; (3)缴费: ①本次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②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 ③报名成功后,投标人需将标书费电汇至指定账户(标书费接收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511457005),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及所投包件号; ④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下载: 标书费交纳成功后,将标书费用回执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投标人可重新登录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时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611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递交方式:

本次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到递交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邮寄时间,投标文件邮寄后请将邮寄凭证发送邮件至邮箱(sdgsjzcg@163.com)。投标人应妥善包装投标文件,因邮寄过程中出现投标文件破损被拒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商平台发布。



7. 补充信息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将标书费用转入(公户或私人账户均可)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转账时需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和所投包件号,并将转账回执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

3、标书费接收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51145700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

250098

联系人

齐先生 安先生

电话

0531-89250214 8925022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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