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声屏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100863134717202116F022593 |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CG202206044-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CG202206044 |
招标类别 |
设备材料采购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鲁发改政务〔2020〕166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09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全长53.264公里,起自济南市市中区京台高速公路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的殷家林枢纽互通立交,止于京台高速公路与青兰高速公路相接的泰山枢纽互通立交,途经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泰安市岱岳区;设计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路段改移中分带”的扩建方案,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米,项目批复概算65.73亿元,设计工期36个月。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所需声屏障约46585.57平方米。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声屏障(基础以上部分)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全线声屏障约46585.57平方米(路基段35053.55平方米,桥梁段11532.02平方米)的供应、运输服务。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标段一,标段号:SPZCG-1,起始桩号:K415+160, 结束桩号:K468+421.649,标段长度:53.262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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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声屏障(基础以上部分)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全线声屏障约46585.57平方米(路基段35053.55平方米,桥梁段11532.02平方米)的供应、运输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③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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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声屏障累计销售长度不少于15000延米或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声屏障销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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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或2019年~2021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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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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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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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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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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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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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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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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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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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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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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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6-09至2022-06-13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6-30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6.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同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纸质资料不再现场领取,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进行登记后,纸质资料均将用邮寄方式发送,如投标人所属地市有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收取快递的,则另行沟通。 7.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纸质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邮箱(sdzxgyw@126.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耿女士,电话 1660635622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未按规定获取相应招标文件、图纸参加投标的,按否决处理。 8.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index)及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9.本公告3.5款更改为: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在以上系统或平台中无法查询或无法证实的业绩,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货物交付证明(或发票)扫描件,以货物交付证明(或发票)中数量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及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对应目录中录入项目业绩等信息,对于未完成录入或未按要求录入的项目业绩等信息不予认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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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
邮政编码 |
250000 |
252000 |
联系人 |
席先生 |
耿燕文 |
电话 |
0531-81258725 |
1660635622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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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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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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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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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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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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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