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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泰安段交警智能设施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SDGS-2021-0463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泰安段交警智能设施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泰安市

招标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类别

工程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60个工作日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泰安段起自泰安枢纽,终于泰安济宁界,路线全长43.230km,桩号范围:K467+520至K510+750。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km/h,共设置互通立交4处,其中枢纽立交2处,设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按照泰安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求,需对改扩建工程所涉及交警智能设施进行重建。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泰安段沿线智能交警设施重建。建设内容:包含高清监控、高音号角、门架式可变限速标志、主线卡口、匝道卡口、违法抓拍等智能设施,各系统设备安装所需结构和基础,以及前端系统运行所需供电和传输等其他附属工程;包含为满足视频数据共享所需安全边界设备等;包含外场新建视频数据、共享视频数据平滑接入泰安市高速交警支队现有平台等相关内容。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总承包范围:需重建智能交警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集成施工、安装调试、联调联试、验收移交等为完成智能交警设施重建的全部工作。 2、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一标段,标段号:JTJJSS-1,路线全长43.230km,桩号范围:K467+520至K510+7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企业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1、2项,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满足1、3项。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业绩(须涵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施工业绩: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条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包括设备采购、施工和安装)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 ~2019或2018~2020)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须涵盖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代建负责人或勘察设计负责人经历。 2.项目经理(1人): 持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项目总工(1人):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4.设计负责人(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经历。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第1、4项,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第2、3、5项。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分别满足业绩及人员要求,即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人员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的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09-23 09:00至2021-09-28 17:00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电子交易平台。( 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网址: www.qlebid.com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4.3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免费下载_元,图纸每套售价_/_元,其他文件费用_/_元

4.4 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所投标段,在线缴费及下载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10-14 0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0-14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dhsg.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7. 补充信息

1.本次投标需办理电子交易平台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 2. 操作指南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右侧“客服中心-操作手册” ,咨询电话:0531-68975763、17661090675、1766109068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东路206号

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2404室

邮政编码

273100

250101

联系人

孙女士

魏女士

电话

0537-6580599

0531-67807482

传真

/

0531-6780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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