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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济南段高速交警设施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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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863134717202116F022593

项目名称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SS202209009-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S202209009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政务〔2020〕166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公路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的殷家林枢纽互通立交,接拟改扩建的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经崮山、万德,止于京台高速公路与青兰高速公路相接的泰山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53.264km,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南段41.705km,道路沿线高速交警监控、抓拍设施在施工过程中拆除,现需要进行功能恢复性重建。 2.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济南段高速公路沿线交警监控、抓拍以及供电、传输等相关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号:EPC-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PC-1)

京台高速公路济南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济南段高速公路沿线交警监控、抓拍以及供电、传输等相关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 (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高速公路设计业绩(须涵盖机电工程)。 ②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1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施工业绩(须涵盖机电工程施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须涵盖机电工程)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经历
2.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须涵盖机电工程)设计负责人或分项设计负责人经历
3.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于本单位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准)内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施工(须涵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4.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施工(须涵盖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5.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分别满足业绩及人员要求,即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设计业绩要求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成员满足施工业绩要求及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和施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的人员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财务要求及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09-26至2022-09-30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0-25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5: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项目信息后,在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将①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单位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④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⑤信息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sdzxgyw@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耿燕文,电话:16606356223),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邮寄形式。
6: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index)及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政编码

250000

252000

联系人

李先生

耿燕文

电话

0531-81258721

16606356223

传真

/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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