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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管线迁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054993589202102F022711

项目名称

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碑廓至岚山港段)

项目所在地

日照市

建设性质

改建

招标备案号

SG202207222-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207222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政务〔2020〕220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4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境内,主要经过日照市碑廓镇、安东卫街道、虎山镇至岚山港区。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管线迁改项目主要涉及天然气管道;中油一达燃气管道;国防光缆、国家一级通信主干光缆;地方高压线路;地方各运营商通信光缆;供水管道迁改及雨水管道防护;地方热力管道保护等。计划工期8个月。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保护;中油一达燃气管道改迁保护;国防光缆、国家一级通信主干光缆迁改保护;地方高压线路迁改保护;地方各运营商通信光缆迁改保护;供水管道迁改及雨水管道防护;地方热力管道保护等。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一标段,标段号:GXQ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31.1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一标段
(GXQG-1)

主要包括改建铁路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保护;中油一达燃气管道改迁保护;国防光缆、国家一级通信主干光缆迁改保护;地方高压线路迁改保护;地方各运营商通信光缆迁改保护;供水管道迁改及雨水管道防护;地方热力管道保护。

资质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②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验收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铁路工程管线迁改施工业绩(管线迁改施工业绩中应含电力、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市政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市政工程管理工作至少5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3年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市政工程管理工作至少5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C1证除外),担任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3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拟投标项目登记确认。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07-13至2022-07-18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投标人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确认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第一步:在交易办事大厅中“公告查看及投标登记”菜单中进行项目登记信息,并保留确认参加投标成功的截图;第二步在“已登记信息查看”菜单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8-04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之内进行第一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收到第二信封开标时间通知后,于约定开标时间开始20分钟内进行第二信封解密开标及电子签章确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一信封或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的。


6. 补充信息

1.本项目为电子标。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中心交通工程招投标交易系统开标大厅(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 shandong. 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其他纸质资料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确认成功的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邮箱gsgd_123@163.com,并电话通知(联系人韩先生,电话15665786685)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相应招标文件等参加投标的,按否决处理。 6.招标文件(纸质)获取时间:同本公告“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 7.招标文件(纸质)获取地点: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纸质资料不再现场领取,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进行登记后,纸质资料均将用邮寄方式发送,如投标人所属地市有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收取快递的,则另行沟通。 8.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10.本公告3.5款细化为: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且在开标前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项目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复印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以上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须提供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则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秦家官庄东)

邮政编码

261500

联系人

韩先生

电话

15665786685

传真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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