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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交通发展集团S28莘南高速公路取消鲁豫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S28莘南高速公路取消鲁豫收费站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S28莘南高速公路取消鲁豫收费站改造工程,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QLTD-2019-B-GC-0248,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莘县至南乐(鲁豫界)高速公路全长18.267公里,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为120公里/小时,设省界主线收费站一处,于2018年9月28日建成通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要求取消省界主线收费站。本次招标内容为对该主线收费站正线范围内实体工程进行拆除改造施工。

2.2 招标范围:S28莘南高速鲁豫收费站于鲁、豫两省分界处,该收费站为出、入口分址建设,两省独立管理的模式,收费站车道山东-河北方向现状为14出。整个收费广场水泥路面现状非常好,没有破损。拟拆除南侧2排立柱及对应的雨棚单元、21#~23#收费岛、收费岛亭,拆除后保留的立柱至中央分隔带路缘石边缘间距为27.6m,能够满足两个车道车辆通行需求。拆除收费岛、收费岛亭、车道设备及称台后,采用C15混凝土回填至距路面0.6米高度,再采用C40早强混凝土回填至路面,标高与现状水泥路面齐平。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收费广场前方适当位置设置告示标志等交通标志,指引车辆顺利通过收费广场。距收费站预告标志前50m设置前方收费站、无需停车缴费告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前方收费站无需停车缴费。拆除原主线收费站与收费站相关的标志,包括收费站预告标志、告知标志等。在收费站场区重新施画热熔型反光标线,与原标线顺接,与主线正常段横断面相同等。(具体内容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标段号)

标段信息

1

标段一(SG1)

S28莘南高速鲁豫收费站于鲁、豫两省分界处,该收费站为出、入口分址建设,两省独立管理的模式,收费站车道山东-河北方向现状为14出。整个收费广场水泥路面现状非常好,没有破损。拟拆除南侧2排立柱及对应的雨棚单元、21#~23#收费岛、收费岛亭,拆除后保留的立柱至中央分隔带路缘石边缘间距为27.6m,能够满足两个车道车辆通行需求。拆除收费岛、收费岛亭、车道设备及称台后,采用C15混凝土回填至距路面0.6米高度,再采用C40早强混凝土回填至路面,标高与现状水泥路面齐平。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收费广场前方适当位置设置告示标志等交通标志,指引车辆顺利通过收费广场。距收费站预告标志前50m设置前方收费站、无需停车缴费告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前方收费站无需停车缴费。拆除原主线收费站与收费站相关的标志,包括收费站预告标志、告知标志等。在收费站场区重新施画热熔型反光标线,与原标线顺接,与主线正常段横断面相同等。

2.4 计划工期:3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适用标段

资格要求

标段一(SG1)

资质

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生产负责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材料出具之日)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其他要求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齐鲁采购与招标网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具体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投标人操作指南”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lebid.com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在线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标书款收款账户(公司名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聊城兴华东路分理处,开户账号:15812801040008715,行号:103471081280)。

4.4 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登录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平台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指定账户,平台服务费通过平台二维码支付(金额由平台自动生成),并将标书费电汇凭证上传至齐鲁采购与招标网,经确认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在文件发售、澄清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至此联系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B座会议室(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上发布。

7. 补充内容

本次投标需办理齐鲁采购与招标网专用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办理流程详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CA办理指南”。

CA证书驱动下载:http://www.qlebid.com/

咨询电话:见齐鲁采购与招标网www.qlebid.com首页。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昌润北路2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635-8469889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王培岩/耿燕文

电 话:16606356206/16606356223

邮 箱:sdzxgy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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