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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至兰考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照至兰考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70100MA3C8ETE4201716F021605

招标编号:JL201811102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MA3C8ETE4201716F021605

项目名称

日照至兰考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菏泽

建设性质

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

JL201811102-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811102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8]741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08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日照至兰考高速公路巨野西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起自济广高速与日兰高速交叉的王官屯枢纽立交,在日兰高速和菏宝高速交叉的曹州立交到达项目终点,全长46.173公里,其中巨野县1.309公里,郓城县24.424公里,牡丹区20.440公里。改扩建段按双向八车道扩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2.0 米,采用原位扩建方式;设大桥5座、中桥15座、小桥6座、涵洞53道;互通式立交4处(均为改建),其中,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2处;分离立交12处、通道79道;设服务区两处(其中新增1处)。项目概算投资约46.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3.6亿元,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列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工期为36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6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项目除机电工程外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总监办,标段号:RLZJ,起始桩号:K210+327.310, 结束桩号:K256+500.000,标段长度:46.173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总监办
(RLZJ)

K210@327.310~K256 500.000,项目全长46.173公里。本项目除机电工程外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内容。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业绩要求:(1)累计完成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均不少于40公里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长度;里程长度指的是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长度)。(2)至少1座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大桥及以上等级桥梁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可为独立发包的桥梁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的桥梁工程)。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交通”( 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2.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至少担任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2.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3.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2.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
4.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监理经历。注:联合体投标的,第1、2、4项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第3项人员须由联合体另一成员提供。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且均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开标前24小时内新出现存疑情况的,投标人可以生成和递交标书,但需在出现存疑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生成和递交的标书视为无效);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7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11-22至2018-11-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2404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20 13:30,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三楼第一开标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2.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7. 补充信息

1.人员要求栏:联合体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副总监理工程师(仅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提供)须由联合体另一成员提供。 2.第3.2条所述申请人包括同一独立投标人、同一联合体、包含同一成员单位的不同联合体。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齐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qlebid.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18楼

济南市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2404室

邮政编码

250000

250010

联系人

李先生

王邵云

电话

0531-68972107

15665852105

传真

0531-68971578

0531-67807499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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